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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建院护航眼健康:东莞光明眼科医院聘任常年法律顾问,落实四部门医院法治建设意见 2026年09月11日

2026年8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、教育部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》(国卫办法规发〔2026〕9号),为新时代医院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。

文件开宗明义提出,要"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",并将"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法治获得感"作为核心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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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从四个维度构建了医院法治建设的完整框架: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法治建设的领导、健全和完善医院法治建设制度、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、促进和强化医院法治能力建设。其中明确要求"注重完善医院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机制"。


近日,东莞光明眼科医院正式与广东珠光律师事务所签约,聘请该所担任医院常年法律顾问。这是医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部门文件精神、全面推进法治建院的重要举措,也是医院以法治建设护航人民眼健康的郑重承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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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约现场(左:于强院长 右:律师顾问代表)


作为一家专注眼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,东莞光明眼科医院始终将依法执业、规范诊疗视为立院之本。此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,是对四部门意见中"健全医院合规审核全流程管理"要求的积极响应。


法治获得感:从四个维度落到实处

四部门意见指出,要"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法治获得感"。对于东莞光明眼科医院而言,这份获得感体现在医疗服务的每一个细节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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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规范诊疗行为:依法依规执业,让患者安心

四部门意见明确要求"严格落实执业许可和疾病诊疗规范,切实保障患者生命权、健康权",并强调"尊重患者人格尊严,严格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"。

东莞光明眼科医院将法治建设与临床诊疗深度融合,所有诊疗行为均严格遵循《医师法》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眼科诊疗规范。法律顾问的介入,将进一步推动医院在知情同意、医疗文书管理、患者隐私保护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化水平。

政策依据:《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》第八条明确提出,要"完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,压实主体责任,明确工作流程与人员资质,规范医疗文书出具行为,严禁出具虚假或超执业范围的医疗文书"。


2. 合同合规审核:前置风险防控,让合作放心

四部门意见特别强调"加强医院合规审核全流程管理",要求"在文件制定、合同订立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开展合规审核,做到应审尽审",并明确"未经合规审核的事项不得提交议事决策会议审议,不得发布实施"。

广东珠光律师事务所将为医院提供合同文书的全流程合规审查,覆盖设备采购、服务合作、科研项目等各类合同,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。


3. 普法培训教育:提升法治素养,让服务用心

四部门意见将"健全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培育机制"作为重点任务,要求"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医务人员成长全周期,融入执业全过程"。

东莞光明眼科医院将联合法律顾问团队,定期开展面向全体医务人员的法治培训,内容涵盖医疗纠纷预防、患者权益保护、医疗数据安全等临床一线高频涉法场景。


4. 纠纷多元化解:依法理性沟通,让维权省心

四部门意见第十条专门提出"建立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,充分发挥法治定分止争重要作用,引导各类医疗纠纷依法化解在基层,降低群众维权成本,提升纠纷处理效率"。

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持,将帮助医院进一步完善投诉接待、纠纷调解、法律维权等全链条处理机制,既保障患者依法维权的渠道畅通,也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
全方位法律服务:为医院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

根据合作安排,广东珠光律师事务所将围绕医院日常运行需求,提供以下全方位法律服务:

法律咨询与法律意见

合同文书审查

重大事项法律论证

普法培训与法治宣传

医疗纠纷处理支持

这一服务范围与四部门意见中"医院法治专业人才培养"的要求高度契合。


法治为基,光明致远

东莞光明眼科医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,以法治建设为抓手,以专业医疗为本色,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笃定前行。医院将以此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新起点,持续深化法治建院,为东莞乃至粤港澳大湾区人民群众的眼健康事业贡献更大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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